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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类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如今,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能够更省钱,更方便,但是现在扬州的公积金除了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贷款外还能办哪些贷款呢?接下来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一、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材料:

1、拆迁协议;

2、拆迁安置结算清单;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和住房公积金卡;

4、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5、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证明原件;

拆迁安置房总价款按安置房实际价款减拆迁补偿款后计算。

友情提醒: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办理材料:

1、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工程预算报告;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3、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4、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证明原件。

友情提醒: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三.购买二手房贷款办理材料:

1、买卖契约;

2、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交付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4、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7、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证明原件;

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办理贷款一般应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友情提醒: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四.购买商品房贷款办理材料:

1、贷款申请表原件;

2、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3、购房发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5、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6、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证明原件;

贷款应当在商品住房成交结算交付前申请办理。

友情提醒:组合贷款提供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五.异地购房贷款办理材料:

(一)商品房

1、贷款申请表原件

2、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3、购房发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5、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6、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证明原件;

贷款应当在商品住房成交结算交付前申请办理。

(二)二手房

1、买卖契约;

2、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4、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7、二次贷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证明原件;

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办理贷款一般应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友情提醒:买方负责提供卖方账户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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