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风险,买房人没有购房资格。
第二个风险,买房人没有付款能力或者是买房人没有办法按照约定时间及时付款,导致卖房的人不能及时用钱。
第三个风险,阴阳合同避税的风险
第四个风险,买房人是否能按照约定时间办理完过户交易手续。
那么,这么多风险,卖房人应该如何防范呢?
第一,要求买房人做购房资格的承诺,若是没有资格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针对买房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给钱的违约责任写的清楚明白,没有约定责任,等于没有约定;
第三,尽量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缴税;
第四,将自己出售房屋的用途写清楚;
第五,在未收到全部的房款的情况下,尽量先不交房,一旦交了房,双方再发生纠纷,就会越来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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