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
获救的四人以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他们是否犯有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
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洞穴奇案九州出版社【美】彼得萨伯(PeterSuber),译者:陈福勇张世泰新华书店_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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