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宣布,自今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二套房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报价加60BP。
虽然离新政实施还有一个月时间,但近日发现,扬州银行已开始积极准备房贷合同的修改以及系统更新工作。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10月8日后,房贷利率究竟会是升还是降,很多人内心还是很忐忑。
一、银行忙更换合同
“过渡期”或有两种合同可选择
“目前我们已要求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定价尽量参考LPR,要求扬州的法人机构银行年内新增贷款70%以上要参考LPR定价,并将加强考核核查。房贷这块,我们最近也正在收集各家银行目前的利率情况,以便新政实施后,督促各家银行执行合理的定价。”今天,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负责人这样说。
根据央行新规,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和以前“基准利率上浮”无疑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也意味着,银行现有的房贷合同要重新印制。
“我们目前也在积极的进行新定价机制执行前的准备,包括系统要进行更新,此外,贷款的合同也要进行重新修订。”扬州农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总经理说。
市工行个人信贷中心总经理也表示,目前工行也在积极进行系统的更新以及借款合同条款的修订,预计在本月下旬将调整到位。“根据央行的要求,定价新机制自2019年10月8日起执行,这也意味着从9月下旬到10月8日期间,两种定价机制,买房人可以自主进行选择。”
二、购房者心情忐忑
10月8日后利率到底升还是降?
银行忙系统升级、合同更新,而对购房者来说,近期可能也不轻松。
“最近想买房,本来就已经看中一个地方了,但现在又说马上利率政策有变。我最近一直在想,是不是应该等到10月8日后再出手,到时房贷利率是不是会便宜点?我问了很多人,好像怎么说的都有。”最近,对于应该马上买房,还是等10月8日后再买房,市民们都非常纠结。
目前在忐忑中观望的购房者还有不少。8月20日央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相比于目前5年以上房贷的基准利率4.9%,LPR利率确实是有所下降。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房贷利率将会下降呢?
显然也未必。
因为央行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房贷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也就是说,4.85%只是一个“下限”,银行在房贷利率执行时,还要“加点”,但具体加多少,还是未知数。
三、业内预测
首套房利率应变化不大,二套房利率可能要“涨”
“现在谁也说不清,只有等10月8日各家银行公布利率‘加点’后,才可能知道。”对于新规实施后利率的问题,银行房贷部人士普遍这样表示。
不过,多数业内人士认为,首套房利率可能将变化不大。目前,房贷基准利率为4.9%,扬城有少数银行对首套房贷仍最低上浮5%,多数银行上浮8%—10%。“我预计首套房加点的幅度应该在30个基点左右,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算,实际利率就是5.15%,相当于现在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1%。首套房应该变化不大,因为肯定还是要支持刚需买房者的。”一家银行的房贷部负责人这样表示。
但对于二套房,扬城不少银行人士则分析,利率可能会升高。据悉,目前扬城银行对二套房仍有“最低上浮10%”的政策,按照4.9%房贷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最低为5.39%。但是,定价基准转换后,二套房贷的利率不能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意味着扬州人申请二套房贷的利率将会升高,最低也要执行5.45%的利率水平。
四、业内提醒
贷款人要注意月供变化
除了利率问题,买房后利率应该多久“更新”一次,也成为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
新规明确,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按照新政策,如果银行与市民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为一年,而利率参照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市场利率报价,则市民每年都会和银行重新定一次价,每年执行的房贷利率可能都不同。当然,如果银行与市民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长为合同期限,则可能市民整个还贷周期内的利率都不会变化。
房贷的时间相对较长,在此期间,总会遇到利率的上升期和下行期,且无法预测。因此,一年重定价一次,对买房人和银行都最公平。
市民如果每年都和银行重新定一次价,而利率参照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市场利率报价,则市民每年执行的房贷利率可能都不同。因此,市民要注意自己房贷利率以及月供的变化,尤其是利率上升期的时候,以免因还款不足导致逾期还款,影响自己的征信记录。
来源:扬州发布-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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