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变更婚姻关系不予提取公积金
2018年6月14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调整为5%~12%。而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图片来自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一、多次变更婚姻关系,不予提取公积金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调整为5%~12%
根据改进缴存机制的通知,要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南京市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政策,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通知中备受关注的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调整为5%~12%。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可在缴存比例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
三、离职提取,账户先封存半年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申请提取。
四、违规提取,5年内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违规提取未遂的,列为一般失信行为,3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已提取资金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5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来源:《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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