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防火墙”护佑古建筑
为让古建筑和众多游客远离“火患”,确保消防安全,我市消防部门未雨绸缪,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防火措施,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精心构筑“五道防火墙”,护佑古建筑。
一是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专职机构和专兼.职消防队伍,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防火灭火训练。
三是严格消防设施管理。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
四是严格用火管理。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加强火源管理,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五是严格用电管理。文物建筑内宜使用低压弱电供电和冷光源照明,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线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
来源:南京日报,苏宁有房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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